
5.教育教学学校坚持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大力实施质量立校战略,以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核心,更新教育理念,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不断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深入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学校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建立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加强教学建设,深入实施教学质量工程,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立项,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近年来,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机构名称: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邮政编码:250101咨询电话:0531-、、;传真:0531-学校网址:http://www..cnhttp://www..cn/本专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202.194.86.186:90http://202.194.86.186:90/E-mail: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山东建筑大学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建筑大学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建筑大学,院校代码:10430。第五条学校地址: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

3.其它(1)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加分或降分投档以及有关招生录取原则的有关政策规定。(2)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省(区、市)的考生,某些专业因投档线上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3)定向生招生录取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可自愿填报我校定向就业

第七条学校简介山东建筑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土木建筑学科为特色,工、理、管、文、法、农等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坐落在文脉绵延、山水秀美的泉城济南。1.历史沿革学校始建于1956年,历经济南城市建设学校、山东建筑学院、山东省建筑工程学校、山东建筑工程学院等发展时期。195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2月,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山东建筑大学。2.基础设施学校办学基础好,设施先进,功能完善。学校总占地138.7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27.72万平方米,学生宿舍14.23万平方米;图书馆馆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邮编:250200

济南走读生计划学校2018年继续面向济南户籍考生招收走读生200人,其中文史类40人,理工类160人。济南走读生计划属于国家统招计划,独占一个学校志愿,单独报考。达到普通高考(夏季)本科批填报志愿资格线,在济南市考点参加高考的济南户籍考生均可报考。走读生在校期间,由学校统一管理。

第五条学校地址: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邮编:250101。

(4)若有济南走读生计划,且招生计划不单列时,所有济南户籍考生按照以上录取原则并统一分配专业。

(3)若有济南走读生计划,所有济南户籍考生按照以上录取原则并统一分配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