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资格审查及缴费第十五条湖州师范学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第六章资格审查及缴费第十五条湖州师范学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湖州师范学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湖州师范学院举行的综合素质测试。个人自荐的考生须经湖州师范学院考生资格审查组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3月9日前在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上公布。2014年3月9日-3月14日,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资格审查1.我校将成立资格审查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2.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3月27日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网上公布。3.2013年3月27日-4月1日,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1.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1.3月26日至3月31日我校资格审查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1.我校将成立资格审查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一)我校将成立资格审查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1.我校将成立资格审查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1.我校将成立资格审查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