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18号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处 邮编:730000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931- 网址:http://www.licp./ E-mail:myg@licp.

(一)申请:申请者登陆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填写有关表格,于10月15日前向招生学院寄(送)以下材料:1.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兰州大学2014年接收直博生申请表http://ge..cn/enroll/UploadFiles_3617/201309/.doc》(点击下载)。2.《专家推荐信http://ge..cn/enroll/UploadFiles_3617/201309/.doc》(点击下载,一式两份,由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两名具有副高职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分别填写)。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4.全国大学

对招收直博生的指导教师的要求(一)必须符合学校有关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的研究生教育工作要求和科研工作要求。(二)至少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研究生,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原则上主持在研国家级重点项目。(四)招收的直博生必须本人亲自指导培养全过程。(五)近三年博士论文抽查出现质量问题的导师暂不招收直博生。

(二)必须是“985工程”高校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生当年入学报到的,享受3000元的一次性优秀生源奖学金。

(一)必须符合学校有关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的研究生教育工作要求和科研工作要求。

(1)被录取的直博生第一学年选修硕士阶段的课程,一律享受硕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

(1)被录取的直博生第一学年选修硕士阶段的课程,一律享受硕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一)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在学期间为非在职培养的,每学年均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免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