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專業的低入學要求:
備註:

聯繫方式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清華園1號;郵遞區號:100084電話:(8610)傳真:(8610)諮詢郵箱:zsb@.cn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www..cn附件:清華大學2012年香港免試生招生入學要求.doc

(3)持有合法的香港居民身份證和回鄉證。招生名額和專業選擇2010年的招生名額視具體生源情況而定。申請者可以在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三個專業作爲志願,招生專業目錄詳見《清華大學2010年在港本科招生專業一覽表》。申請和錄取程序

2.參加2012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應屆考生:參考後附《清華大學2012年香港免試生招生入學要求》,擇優錄取。

錄取原則1.參加2012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應屆考生:根據香港會考成績、2012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及複試成績擇優錄取。2.參加2012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應屆考生:參考後附《清華大學2012年香港免試生招生入學要求》,擇優錄取。

獎助學金制度被錄取的香港免試生將自動獲得清華大學設立的香港免試生專項獎學金,本科生在讀期間學費全免。為鼓勵香港優秀學生到清華大學學習,香港恒基兆業有限公司設立“李兆基獎學金”,用於資助被清華大學免試錄取的香港學生。除上述獎學金外,香港免試生在讀期間還可申請清華大學其他獎學金。

(2)寄交申請材料請將填寫完畢的申請表的复印件于2010年3月17日之前传真(010-)或电子邮件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申請表原件及申请人的香港會考成績、香港居民身份證和回鄉證複印件,请接清华大学面试通知后交至清华大学面试报到现场。錄取原則我校將於2010年3月中旬在港對申請者進行面試,具體面試時間、面試地點請等通知。面試後我校將根據申請者的會考成績和面試情況,擇優錄取。經學校確認錄取名單

學費和其他費用清華大學將免除香港免試生的學費(5000元人民幣/學年);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收取,原則上與內地學生同住,費用與內地學生相同(900元人民幣/學年)。

1.報名基本要求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並參加2017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考生。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2)香港會考科目必須達到六科以上(含六科)、中學六年級或中學七年級的應屆學生,其中:中、英、數爲我校所有專業的必考科目,其餘會考科目也應符合專業要求;會考成績應在4A以上(含4A)(中、英等科目“5*”相当于A);

2.兩科選修科目(甲類20個選修科目內)達到第4級。招生專業的低入學要求: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