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请条件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的应届优秀本科生,手续完备,材料齐全。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专业排名名列前茅,预期可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5.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

一申请条件1.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1)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2)非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3.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4.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大学生竞赛作品;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较高级别奖项的,可优先考虑。

三、申请和选拔程序1、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详见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2、9月22日起,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n/tm)开通后,考生在系统中注册、缴费。3、9月28日起,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确认相关信息。4、我校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受复试的信息确认。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办法由各学院确定并公布,推免生应提供相应的材料,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择优录取。5、考生须于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

3、申请者须在参加面试时提交以下材料供审查(无需提前寄送):①通过“南京医科大学推免系统”打印的《南京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意向表》原件;②所在学校关于申请人入围推荐免试研究生面试的证明(符合预报名条件3者须提供。证明需加盖所在学校推免工作主管部门印章,若面试时无法提交,须于9月30日12:00前交至研招办,逾期或无法提供,则不享受预选拔招生优惠政策);③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④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⑤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⑥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

一旦考生确认待录取,我校原则上不接受其取消待录取申请。1.复试成绩不合格;2.经核实在申请或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3.体检不合格;4.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5.入学前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三、申请和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9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1、9月11~22日,申请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南京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95.176.49/zsgl/tmsgl/)进行预报名。2、9月28日,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yz..c,以下

4、申请考生须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确认复试或确认待录取等程序,在12小时之内未同意复试或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处理。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我校的待录取通知,不得更改。

4、申请考生须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确认复试或确认待录取等程序,在12小时之内未同意复试或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处理。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我校的待录取通知,不得更改。

1、9月11~22日,申请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南京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95.176.49/zsgl/tmsgl/)进行预报名。

4、申请考生须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确认复试或确认待录取等程序,在12小时之内未同意复试或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处理。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我校的待录取通知,不得更改。